多部门:做好金融服务,引导钢铁煤炭行业化解产能
易煤资讯4月21日快讯,本周一(18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银发〔2016〕118号,以下简称《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金融引导作用,支持钢铁、煤炭等行业去产能、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促进钢铁、煤炭行业加快转型发展、实现脱困升级,《意见》中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积极做好“去产能”信贷服务;
二、加强直接融资市场建设,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去杠杆、降成本;
三、支持企业债务重组和兼并重组,推动钢铁、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优化;
四、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金融服务水平,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分流人员就业创业;
五、大力支持、钢铁、煤炭扩大出口,推动钢铁、煤炭企业加快“走出去”;
六、支持银行加快不良资产处置,依法处置企业信用违章事件;
七、加强沟通协调配合,有效防范钢铁、煤炭行业金融风险。
本次《意见》的发布,着重强调了钢铁、煤炭行业在“去产能”过程中银行等金融机构所能发挥的作用,并给出了工作开展指导意见,值得注意的有以下三方面内容:
《意见》提出,金融机构应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满足钢铁、煤炭企业合理资金需求,严格控制对违规新增产能的信贷投入。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及落后产能,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
《意见》对于推动钢铁、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优化也进行了方向性明确,要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债务重组,对符合政策且有一定清偿能力的钢铁、煤炭企业,通过实施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债务重组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符合条件的钢铁、煤炭分流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意见》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综合运用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加快不良贷款核销和批量转让进度,坚决遏制企业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对于企业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等重大问题,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完善风险应对预案,防止个别行业、企业风险演化为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易煤网分析,《意见》的提出对于整合行业优质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推进 “去产能”工作的进度和规避行业系统性风险具有切实的积极作用。国家将调动金融领域的资源对于资质优良、经营表现出众的钢企、煤企将给予更大程度的补充支持,这对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产能、实现脱困工作的平稳落地毫无疑问将有巨大意义。
以下为《意见》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