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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明确2019年电煤保供和电厂存煤任务目标及奖惩机制

近日,贵州省能源局下发《关于明确2019年电煤保供和电厂存煤考核奖惩措施的通知》,确定2019年电煤保障供应任务为7460万吨,并要求各火力发电企业和盘江煤电集团按要求抓好电煤保供和电厂存煤相关工作,确保全年煤电要素正常供应。

据了解,贵州省2019年度电煤保供任务目标为:电煤供应量7360万吨,应急存煤100万吨(由盘江煤电集团负责)。统调火电企业(含金州电力)存煤继续按照“日常存煤+季节存煤”模式组织,要求存煤综合热值不得低于3500大卡。

为保障电煤供应,贵州省能源局还制定了相关考核奖惩机制:对完成全年电煤供应任务的市(州)按0.2元/吨奖励,对完成电煤供应任务的煤矿企业按8元/吨奖励,对盘江煤电集团组织的应急存煤给予20元/吨奖励;对完成季节存煤任务的电厂按20元/吨奖励,对电厂采购的高热值煤按30-50元/吨奖励。同时,实行存煤和基础发电计划挂钩,对日常存煤和季节存煤分计划进行考核,未达到存煤进度的统调火力发电企业的基础发电计划将受影响。

上周,贵州省煤矿复工复产及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2月20日前90%的煤矿实现复工复产,3月6日前全面复工复产,确保电煤供应,为全省经济增长实现“开门红”提供支撑。而本次文件中规定的全年电煤供应量与去年12月贵州省电煤工作会议中任务量持平,对于考核奖惩措施提出了更加明确的机制,对电厂存煤量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未达存煤任务目标量将影响电力企业的基础发电计划。受此影响,预计2019年贵州省全年电煤库存将持续保持充足状态运行。



附1:关于明确2019年电煤保供和电厂存煤考核奖惩措施的通知(摘录)

主要任务目标如下:

(一)电煤供应

1、电煤供应量7360万吨,其中:供应统调火力发电企业(含金州电力)电煤6960万吨,供应非统调火力发电企业电煤400万吨。由各市(州)和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煤电集团”)分级督促煤矿完成。

2、应急存煤100万吨。责任主体为盘江煤电集团,全年存煤量不得低于任务要求,特别是应急存煤关键期(10月至次年3月)。省能源局将不定期对应急存煤进行抽查,确保存煤真实有效,并根据全省电煤供应形势,下达指令调配使用。

(二)火电企业存煤

统调火电企业(含金州电力)存煤继续按照“日常存煤+季节存煤”模式组织。其中:日常存煤300万吨,为常态化目标,全年均不得低于任务要求;季节存煤400万吨,6-11月集中组织存煤,11月末达到任务要求并保持到12月末。存煤综合热值不得低于3500大卡。

考核奖惩措施如下:

(一)对市(州)电煤供应的考核奖惩措施

1、对完成全年电煤供应任务的市
(州)按0.2元/吨奖励。

2、在省内面临错峰用电和有序用电时,根据各市(州)电煤保供情况安排用电负荷,优先调减完成情况较差市(州)的用电量,用于保障完成任务市(州)的用电需求。

(二)对煤炭企业电煤供应的考核奖惩措施

1、对完成电煤供应任务的煤矿企业按8元/吨奖励。

2、盘江煤电集团组织的应急存煤,按20元/吨给予补助,不再享受8元/吨奖励。

3、对电煤电煤后中长期合同履行情况良好、完成电煤供应任务的煤炭企业,在只能机械化改造、资源配置、项目升级改造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优先列为能源结构调整基金和煤电保障投贷联动机制支持对象。

4、对电煤中长期合同履行进度较差、恶意拖欠合同供应任务的煤炭企业,采取联合执法措施,加强对其煤炭销售的指导和监管。

(三)对统调火力发电企业购煤和存煤的考核奖惩措施

1、对统调火力发电企业(含金州电力)采购的省内高热值煤(5500大卡以上),按30元/吨标准给予补助;采购的省外高热值煤(5000大卡以上),按50元/吨标准给予补助。

2、对11月底达到季节存煤要求并维持到12月底的统调火力发电企业(含金州电力),按20元/吨补助。

3、实行存煤和基础发电计划挂钩

日常存煤方面:

全年对日常存煤实行月考核,根据各统调火力发电企业每月日常存煤欠任务天数,相应调减其基础发电计划。调减出的发电计划由完成日常存煤任务的统调火力发电企业分享,分享比例为各统调火力发电企业超过日常存煤目标量所占的比例。如有富余,由各统调火力发电企业按容量平均承担。

季节存煤方面:

6-11月对季节存煤实行月考核,未达到存煤进度要求的统调火力发电企业,按所欠存煤任务量对应的可发电量扣减其基础发电计划。扣减电量(亿千瓦时)=欠任务量(万吨)/5.9(万吨/亿千瓦时)。当月已被考核的欠任务量在下月不作重复考核,通过加强存煤赶上进度的,前期考核被扣减的基础发电计划予以追补。

4、原则上日常存煤考核电量在下月度执行,季节存煤考核电量在下年度执行。在电煤供应出现紧张时,根据存煤情况动态分配月度基础发电计划,调整发电机组开机顺序,达到进度要求的按正常顺序开机,其余企业根据存煤任务完成率依次开机。因开机顺序调整造成基础发电计划损失的,后期不予追补。全年存煤进入黄色预警状态超过100天的火力发电企业,根据预警天数排序,对预警天数最多的,不安排次年基础发电计划。


附2:2018年12月贵州省电煤工作会议确定电煤保供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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